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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和能源审计工作的通知


  省财政厅负责拨付中央财政下拨我省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工作补助经费,并对经费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二、建筑能耗统计的范围和内容。

  (一)统计范围。各市州城市规划区内2008年底以前竣工交付使用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均纳入本次统计范围。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是指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等机关的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是指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办公建筑、商业建筑、宾馆饭店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交通运输用房及其他公共建筑。高等院校由院校所在地市州政府列入统计、审计及监测平台建设范围。每1栋建筑都要填报《建筑基本情况数据表》(见附件1)和《建筑能耗统计表》(见附件2)。

  (二)统计内容。建筑物基本信息,主要包括建筑详细名称、地址、竣工时间、建筑类型、功能、层数、建筑面积、供热(冷)方式等内容。建筑能耗,只包括建筑物建成以后,在使用过程中消耗商品能源的总和。具体指建筑物逐月能耗和全年累计能耗,主要包括采暖、通风、空调、热水、照明、电气和办公设备自动化等方面的用能情况。

  三、建筑能耗数据统计方法。

  (一)电耗数据统计方法。从电力供应部门获取数据或采取逐户调查各用户和公用电耗,然后累加获得整栋楼的电耗。应优先选用易获取数据的方式。

  (二)煤耗数据统计方法。采取逐户调查各用户煤消耗量,然后累加获得整栋楼的能耗。

  (三)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能耗数据统计方法。

  1.对天然气和集中管道供应的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由燃气公司提供能耗数据或采取逐户调查各用户能耗,然后累加获得整栋楼的能耗。应优先选用易获取数据的方式。

  2.对分户购买的罐装气采取逐户调查各用户能耗,然后累加获得整栋楼的能耗。

  (四)集中供热耗热量、集中供冷耗冷量数据统计方法。

  1.对设有楼栋热(冷)量计量总表的建筑,通过对计量表读数获取数据;

  2.对未设有楼栋热(冷)量计量总表的建筑,根据供热价格及缴费情况计算得出。

  (五)太阳能集热板面积、光伏发电数据统计方法。采取逐户调查的方式获取数据。

  四、能源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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