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
(牡政发〔2009〕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2009年是我市实现经济追赶型跨越式发展的关键一年,各项改革任务繁重而艰巨。根据国家和省关于2009年经济体制改革的部署和要求,结合牡丹江市实际,现就2009年全市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扩内需调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等方面,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坚持以改革应危机,将应对挑战与把握机遇相结合;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将实践探索与改革措施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相结合;坚持市场化的改革方向,将宏观调控与调动社会资源资本广泛参与改革相结合;坚持循序渐进、重点突破,将整体部署与局部试点相结合。通过改革消除制约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影响长远发展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提高决策科学性,增强措施协调性,赢得加快发展机遇,为我市经济社会追赶跨越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和体制机制保障。
二、加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一)积极稳妥地组织实施市政府机构改革。根据国家和省机构改革精神,在深入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牡丹江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牡丹江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抓紧做好改革前各项准备工作,进一步优化政府机构设置,提高行政效能(市编办牵头)。
(二)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现有222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再精简10%左右。深入实施行政服务中心“两集中、三到位、三减少、两提高”改革,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加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规范和清理力度,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市编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物价局、市法制办负责)。
(三)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按照省统一部署,结合牡丹江实际,借鉴太原市等地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做法,采取“撤销、合并、划转、脱钩、转企”等方式,稳妥实施事业单位机构改革。鼓励条件成熟的事业机构实行跨地域、跨部门资源整合。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认真落实《牡丹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口(市编办、市人事局负责)。
(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完善依法行政考核机制,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加快我市依法治市进程。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成立政府法律咨询委员会,促进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落实合理行政要求,全面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加快建立层级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围绕社会难点、热点问题和政府投资项目,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市法制办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