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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牡丹江市市本级财源三年振兴规划的通知

  4.发展园区经济。园区是市本级财源建设的重要平台和载体。要加快江南新区和对俄贸易工业园区的开发建设,启动和发展医药产业园区、科技产业园区建设。要坚持项目园区化、园区专业化,完善园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进一步规范园区发展,优化园区布局。要坚持整体规划、错位布局、功能协调、联动发展,探索以产业和项目需求划分区域功能,完善园区功能定位,最大限度地释放园区发展潜能。要抓好园区的土地集约化经营,适度提高供地的投资强度、容积率和建筑系数,努力实现土地收储低成本、经营出让高效益和最大化,提高土地收益的反哺能力。要积极引进战略投资合作伙伴,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项目入区标准,积极引进大项目入区。力争到2011年,园区财政收入达到2亿元以上。
  5.强化财税监督管理。增收节支是培植财源的重点环节。要加强绩效预算管理,以开发区、城市基础设施和重点工程项目为重点,扩大财政绩效预算试点范围,提高财政管理效能。要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市与区的财政管理体制,建立有利于发展的开发区财政体制,理顺税源管理级次,实现财权与事权的协调统一。要加强收入征管,清理财税优惠政策,规范税收秩序,严厉打击偷、逃、骗、抗税等违法行为,纠正乱拉税源的问题;建立有效的财税工作协调机制,实现财、税、银联网,提高税收监控水平,确保税源足额入库,应收尽收;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将国有资本收益、国有资源有偿使用和特许经营收入纳入管理范围,拓展非税财源。要严格财政支出管理,强化部门预算、综合预算,落实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收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把好财政供养人员和经费支出关口,推动事业单位改革,加强资源、资产、人才整合;盘活行政性资产,确保行政性资产、国有资产收益不流失;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保障能力。要加强财政资金监督,完善财政资金全程监督机制,充分发挥财政投资评审机构作用,提高评审工作质量,确保财政资金运行规范安全,提高财政投资和支出效益。要规范政府举债、使用、偿还和担保行为,完善政府债务风险预警和准备金制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本级财源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市委组织部长和市政府分管经济工作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发改委、市经委、市招商办、市旅游局、市统计局、市信息产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建设局、市科技局、园区管委会等政府相关部门和各城区政府主要领导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由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经委抽调人员做好日常工作,具体负责综合、协调、情况反馈、检查考核、督办落实。各成员单位按职能分工承担相关工作任务。市财政局负责财源建设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指导服务,负责非税收入和契税、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牵头研究制定财源建设相关政策。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负责抓好税收收入征管和相关税收政策落实,市发改委、市经委、市旅游局、市信息产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商务局、市建设局、市科技局负责落实财源项目扶持资金和相关扶持政策;市招商办负责重大财源项目招商引资;市金融办负责协调落实金融机构支持财源建设的相关政策;市工商局负责重大财源项目的市场准入管理;市委组织部、市统计局负责财源项目目标和责任人的责任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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