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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牡丹江市市本级财源三年振兴规划的通知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牡丹江市市本级财源三年振兴规划的通知
(牡政发〔2009〕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牡丹江市市本级财源三年振兴规划》已经市政府第14届2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牡丹江市市本级财源三年振兴规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全市经济社会追赶型跨越式发展,提升市本级财政实力,增强发展后劲,按照全省千亿元地方财政收入财源建设工程要求,结合我市市本级财源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3年,自2009年至2011年。
  一、现实意义
  (一)实施市本级三年财源振兴规划,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省委省政府财源建设重大决策实施的迫切要求。市十次党代会以来,在追赶型跨越式发展战略的引领下,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加速,大项目建设如火如荼,财源建设成效显著。但与先进地区相比,我市的主要指标无论是总量还是增幅,都存在一定差距。就省内而言,2008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幅由2007年的全省第2位下滑至第4位;城镇固定资产投资虽然增幅全省第一,但总量仅相当于哈尔滨的四分之一和大庆的三分之一;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幅由2007年的全省第1位下滑至第9位。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财政收入是区域发展的重要指标。省委省政府提出争取利用3年时间全省地方财政收入达到1000亿元的宏伟目标,并将增收任务目标细化分解到地市,对我市本级财源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只有通过实施市本级三年财源振兴规划,重新谋划市本级财源建设发展思路目标,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才能达到科学发展观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才能在追赶型跨越式发展上有更大突破。
  (二)实施市本级三年财源振兴规划,是应对金融危机挑战、加速市本级经济追赶型跨越式发展的迫切要求。全球性金融危机对我市经济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并呈现出日益加深的趋势。外贸经济受到了比较严重的冲击,大批出口加工贸易企业生产萎缩、利润下降、税收大幅减少。市本级财源企业也受到不同程度冲击,主要集中在油化工、煤化工及出口型企业,出现了资金紧张、成本提高、产销不旺、利税下滑等问题,部分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的状态,严重影响了市本级财政收入的增长势头。面对金融危机,市委明确提出保持追赶型跨越式发展的决心不变、目标不变、速度不变,要求市本级财政收入保持20%以上增长速度。只有通过实施市本级三年财源振兴规划,加强市本级财源建设,才能战胜金融危机的挑战,实现追赶型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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