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汛期预警预报和防汛值班工作的通知
(牡政办综〔2009〕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受全球气候变化影响,我市局部突降暴雨引发山洪、泥石流等极端天气事件灾害呈频率增多、强度增加、影响增大趋势,对村屯、中小水库防洪保安构成严重威胁。为吸取历史经验教训,坚持以人为本,依法防控,科学防控,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防洪预案。防洪预案特别是防山洪、小水库预案,要明确雨水情监测、预报预警、避险转移、交通运输、物资供给、卫生防疫、安全保卫、救灾救助等环节内容,务求科学、精心、实用。
二、组织开展预案实战演练。演练要分别明确应对洪害各时期、各环节的工作任务,应急避险各环节、各时段的职责,各单位、部门工作相互关系以及应急处置的具体要求、规定等。通过演练进一步强化指挥员及相关部门的职责,使受威胁区群众了解报警信号、转移路线、避险地点、脱险方法,为进一步细化完善防御预案奠定基础。
三、加强跟踪分析预测。气象、水文、山洪灾害监测点要保证预警预报设施状态良好,满足预防和应急处置重大、紧急洪灾需要。各级防汛办事部门密切关注灾害天气,及时发布预报,当降雨或险区水位接近临界雨量或警戒水位时,务必加密监测,做好预警准备。
四、加强避险信息发布。发生暴雨天气,当降雨量或险区水位超过临界值或警戒水位,降雨持续或可能出现险情,及时发布转移警报,快速组织群众转移,避免重大人员伤亡。
五、搞好防汛岗前培训。要建立多元化的培训体系,采用各种形式有步骤、有规划地培训各类技术人员和指挥人员,提高预报员、监测员、报警员、乡村指挥员的防灾避险水平和指挥调度快速反应能力。
六、认真落实防汛责任。一要落实行政首长责任制。明确县(市)区长、乡(镇)长、街道办事处、村委会主任为防汛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参加汛前检查、动员部署、防汛准备等工作,遇异常天气要亲自值班、带班。二要落实领导包堤、包库、包险工、包学校、包街道、包村屯责任制。包保责任人要参加汛前检查,关注防汛准备情况,遇异常天气和险情要上第一线。三要落实各部门责任制。各级各部门防汛责任人,要坚守防汛工作位,切实履行防汛责任,决不能因责任落实不到位而出现闪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