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为农村中小学校、敬老院、福利院免费检验在用锅炉;
19.为农村中小学校、敬老院、福利院人员免费检测眼镜质量;
20.免费指导帮助农产品龙头生产加工企业建立健全企业标准体系。
四、步骤安排
全市护农“春雷行动”从2010年3月1日开始至5月31日结束。
(一)工作启动阶段(3月15日至3月20日),制定方案,成立组织机构,部署工作任务,举行启动仪式。
(二)全面实施阶段(3月21日至5月20日),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品种进行执法检查,集中整治涉农物资,严肃处理一批违法案件;向农民推广农业标准化知识,指导和规范农业生产行为;严厉打击非法从事食品生产加工作小作坊。
(三)分析总结阶段(5月21日至5月31日),对照目标认真做好自我检查验收和分析总结,查找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服务“三农”工作意见。各地、各部门于5月27日前将“春雷行动”总结报送市护农“春雷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市护农“春雷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李鸿林(副市长)
副组长:赵忠孝(市政府副秘书长)
周春雁(市农委主任)
李秀娟 (市质监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质监局、农委、公安局、药监局、工商局、畜牧局、农机总站,县(市)、区政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主任由李秀娟兼任。办公地点设在市质监局。联系电话:2396177,电子邮箱:jxzjbgs2396177@163.com,传真2396177。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把护农“春雷行动”摆上重要日程,做到统一思想、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行动。质监部门要抽调执法和技术人员,成立质监护农“春雷行动”联合小分队,深入到乡镇村屯、田间地头,开展“执法打假下乡”活动,“送法律法规下乡”活动和“送农业标准下乡”活动。各地及农业、工商、公安、药监、畜牧、宣传等部门要全力支持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确保护农“春雷行动”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