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构建支持城乡一体化的金融体系。着眼于加快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提高财政资金投入“三农”的绩效,加快支农资金和其他社会事业发展资金的整合运用,集中资金保障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关键环节的投入。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通过市场化途径,集聚信贷资金、撬动社会资金,引导各种资源投入城乡建设。发挥金融支农作用,加快发展地方金融业,改善农村金融服务,鼓励兴办直接为“三农”服务的多种所有制的新型投资开发组织,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扶持建立一批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小额担保公司,引导社会资金投资设立适应“三农”需要的各类新型金融组织,确保3年内消除基础金融服务空白乡镇。建立完善农村信贷担保体系,允许农村土地使用权和农民住房实现担保,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三农”的信贷投放,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参与农村资本市场开发,拓展多元化融资渠道,努力形成商业金融、合作金融、政策性金融和小额贷款组织互为补充,功能齐全的农村金融体系,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七)以深化改革发展为动力,改善统筹城乡发展环境。
1.构建统筹城乡的行政管理体系。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市、县区两级政府机构改革,建立和完善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按照“简权放政、重心下移、服务基层”的思路,简化审批程序,加强事前服务和事中、事后监管,健全四级高效便民服务体系,合理划分市、县区、乡镇三级政府管理权限,增强区县统筹管理能力,完善乡镇综合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完善公共决策的调查制度、公示制度和专家咨询制度,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
2.推行规范化的社会管理。以建设新型农村社区为目标,积极推进中心村社区化管理,完善社区的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功能,满足社区居民生活需要。加强农村道路、电力、邮政、信息、商务、供气、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和医疗、教育、文化、体育、绿化等公共设施建设。健全民主监督和参与制度,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党务、政务、村(居)务和公益事业的办事公开制度。
3.着力改善市场经济环境。树立在全球化新形势下求生存、谋发展的进取意识,增强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努力消除制约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创造公平、透明、平等的投资、建设和干事创业环境,保持社会稳定繁荣,营造和谐顺畅的发展环境,吸引更多的国内外投资者到兰州发展创业。
4.统筹城乡基层党组织建设。以“三争一促”为活动平台,建立健全城乡党的基层组织互帮互助机制,统筹城乡党建资金、人才资源、组织建设、党员管理,实现城乡基层党建优势互补、相互融合、协调发展。建立以城带乡、城乡互动的长效工作机制,提高农村党组织的整体工作水平,发挥好基层组织的保证作用。统筹支部建设,开展城市党组织和农村党组织结成互帮互助对子,定期开展结对共建活动。探索建立支部+协会,把支部建立在产业链上,把党支部一班人的力量凝聚在产业链上,把党员干部的作用发挥在产业链上的工作模式。统筹党员管理,建立党员信息库,加强党员动态管理,健全城乡一体、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党组织配合的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制度。建立一套科学、民主、实用的农村基层治理机制,处理好乡镇和村社、村党组织和村委会、村级组织和村民之间的关系。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综合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把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财力投放、干部配备上真正给予倾斜。市委、市政府决定设立由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参加的全市统筹城乡发展的组织协调机构,下设办公室,承担全市推进城乡一体化和新农村建设的综合协调、服务指导、督导落实和调查研究工作。
(二)明确工作分工。规划方面,由市规划局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完成全市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总体规划;由各县区政府和市建管委、市规划局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完成以县城和小城镇为重点的城镇网络体系规划;由市发改委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完成城乡一体的产业发展规划;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完成城乡一体的土地利用规划;由市环保局、市林业局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完成城乡一体的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由市新农村办和各县区政府牵头负责,完成全市近郊和川水地区的新农村建设规划;由市扶贫办牵头负责,3县和七里河区政府配合,完成农村扶贫开发专项扶持规划。政策方面,由市财政局牵头负责,探索创新和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公共财政体制;由市金融办牵头负责,探索构建支持城乡一体化建设的金融体系;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探索建立城乡基本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负责,探索建立农村土地管理和使用制度;由市环保局、市林业局牵头负责,探索建立城乡发展环保约束,保持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城中村改造办牵头负责,探索建立失地农民的就业保障制度;由市公安局牵头负责,探索实行城乡一体化的户籍管理新机制。
(三)切实增加投入。从2009年开始市级财政每年用于农村投入的增长幅度不低于当年度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其中对推进城乡一体化和新农村建设试点的投入每年不低于5000万元。同时要采取重点扶持和面上扶持相结合的办法,由市、县区财政筹集资金,对全市各行政村给予扶持,重点支持村级基础建设、集体经济发展和重点产业培育等。
(四)形成改革合力。全市推进城乡一体化和新农村建设要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协调领导小组总负责,日常工作和协调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各部门和县区要本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大胆创新、强力推进”的原则,牢固树立大局观念,打破条块分割,整合各类资源,主动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工作重心,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抓好具体项目、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努力形成齐心协力、共同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的工作格局。要建立经常性工作沟通机制,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政策、资金。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农民群众在决策参与、投资投劳、建设管理和受益等方面的主体地位,广泛吸纳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持推进城乡一体化和新农村建设。
(五)积极营造氛围。大力宣传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方面的方针、政策,切实把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市的重大决策上来,深刻认识和把握统筹城乡、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长期性、艰巨性、时代性、紧迫性特征,不断消除一切不合时宜的旧思维、旧观念、旧体制、旧机制、旧办法的束缚。坚持围绕大局开展工作,从既得利益中解放思想,努力以富有时代特征的理念、敢为人先的精神、创业实干的作风,不断把统筹城乡发展工作推向深入。
(六)加大督查力度。全市要把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工作实绩作为考核各级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建立改革试验推进考核管理和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对改革试点工作的督促考核。要建立相应的统计评价制度、目标考核管理办法和奖惩机制,把各项工作量化分解到各级各部门,实行目标责任制,认真抓好落实。各级组织、纪检、监察以及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的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嘉峪关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在我市开展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实验的总体部署,推进全市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根据《甘肃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意见》和市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决定》要求,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建设,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统筹区域城乡发展,顺应区域经济一体化趋势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内在要求,以“中心带动、两翼齐飞、组团发展、整体推进”的区域发展战略为统揽,以制度创新为动力,以全方位改革试点为特征,以政府体制改革为突破口,以解决社会深层矛盾为着眼点,加快建立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在城乡规划、管理体制、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一体化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大胆探索并取得突破,积极稳妥地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先行突破有关体制障碍(户籍、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等),先行探索消除城乡差别,建设布局以城市化为核心,通过拉大城市框架,建立组团式发展的城镇体系布局结构,积极发展各具特色竞相发展的经济区。力争到2020年把我市建设成为全省“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的示范区、高新产业的集聚区、城乡统筹的样板区、生态宜居的河西新城、支撑区域发展的增长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