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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0年劳动节放假和调整工作时间的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0年劳动节放假和调整工作时间的通知
(泸市府办函〔2010〕8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9〕27号)精神,2010年劳动节放假时间为5月1日至3日,共3天。

  各区县、各部门要安排好节日值班和领导带班,确保通讯畅通;加强应急事件的防范和处理,如遇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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