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工程建设领域安全方面:一是加强重点工程地下施工安全监管。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地铁2、3号线和天津西站至天津站地下直径线、于家堡商务中心站地下施工以及中央大道海河隧道一标段沉管工程等施工方案的安全论证,加大现场监管力度,坚决防止透水和坍塌事故发生。二是加强施工机械和设备机具的安全管理。对电气设备和起重、顶升设备,施工升降机、塔吊等施工设备机具要定期进行检验,确保运行完好。三是民工宿舍禁止使用非阻燃材料彩板房,对违规使用的要坚决停用和查处。四是严格检查施工车辆。施工现场机动车辆必须挂牌运行,驾驶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五是确保市容环境整治作业安全。在全市奋战300天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过程中,要规范脚手架搭设,严格落实高处作业安全措施,加强岗位培训,对达不到安全条件要求的坚决禁止施工作业。六是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健全建设监管队伍,充实人员,配齐设备,落实责任,加强对所辖地区施工工地的安全监管。
3.冶金行业安全方面:一是全市所有冶金企业年内必须全部安装煤气泄漏报警系统,制定煤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二是以煤气作为热源的冶金企业,超过使用年限的煤气发生炉要全部淘汰,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冶炼设备应及时大修或淘汰更新。三是在可能发生火灾、爆炸的区域进行动火作业要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和监督管理制度。四是对煤气生产、储存、输送和使用的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全员必须持证上岗。
4.特种设备安全方面:一是强化监管,改善目前存在的特种设备漏检运行、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的状况,坚决防范特种设备事故发生。二是规范液化石油气、氧气等气体充装,严禁使用未经检测合格的钢瓶和过量充装,推广钢瓶电子标签管理。三是扶梯、电梯等设备的安装和检修要严格操作规程,作业现场实行专人监护。
5.消防安全方面:一是在重点时期和重大节日开展有针对性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全力维护我市消防安全形势的稳定。二是开展以建筑消防设施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以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医院、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大型物流配送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易燃易爆生产经营单位、耐火等级低的建筑集中区、城乡结合部、高层建筑、地下建筑等为重点,依法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行为,严格督促消除火灾隐患,进一步改善我市消防安全环境。
6.交通安全方面:一是继续推进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排查治理,建立健全机动车检测站和驾校评估机制,建立驾驶人诚信通报制度。二是以国道、省道、高速公路、山区公路为重点,继续严查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并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集中整治行动。三是继续推进长途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安装使用GPS或行驶记录仪监控系统,严厉打击非法运营、违法载人等行为。四是继续抓好渡口渡船和防碰撞、防泄漏等专项整治,加强船舶使用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对砂石运输船舶、施工船舶、客渡船舶和危险品运输船舶的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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