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加强组织实施,确保“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开展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是促进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继续下降,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是国家的明确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做好“安全生产年”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上来,巩固“干部作风建设年”成果,加强领导,转变作风,狠抓落实。为此,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领导,组织好本级本部门“安全生产年”的各项工作。
八、有关要求
为更好地了解、掌握和推动“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开展,请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将具体工作方案于4月15日前书面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并将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有关情况(包括建筑安全专项治理,以及检查工程数量、排查治理隐患数量、事故查处和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情况),每季度及时报送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并于2010年11月15日前上报全年贯彻落实情况的总结报告。
联系人:苏国枫 联系电话(传真):0311-87905003
附件:专项治理安全检查汇总表
二○一○年四月七日
附件:
专项治理安全检查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市
| 专项治理安全检查工作
| 隐患排查工作
| 教育培训工作
| 事故查处工作
|
自查
| 检查
| 督查
| 一般隐患
| 重大隐患
| 开展活动
| 培训教育
| 建筑生产安全事故
| 罚款金额
| 事故追责(人数)
|
(次数)
| (个数)
| (次数)
| 一般隐患
| 其中:已整改
| 整改率
| 重大隐患
| 其中:
已整改
| 整改率
| (场次)
| (人数)
| 事故起数
| 查处起数
| (元)
| 行政责任
| 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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