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


  七、加强组织实施,确保“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开展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是促进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继续下降,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是国家的明确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做好“安全生产年”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上来,巩固“干部作风建设年”成果,加强领导,转变作风,狠抓落实。为此,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领导,组织好本级本部门“安全生产年”的各项工作。

  八、有关要求

  为更好地了解、掌握和推动“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开展,请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将具体工作方案于4月15日前书面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并将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有关情况(包括建筑安全专项治理,以及检查工程数量、排查治理隐患数量、事故查处和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情况),每季度及时报送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并于2010年11月15日前上报全年贯彻落实情况的总结报告。

  联系人:苏国枫   联系电话(传真):0311-87905003

  附件:专项治理安全检查汇总表

二○一○年四月七日

  附件:
  专项治理安全检查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专项治理安全检查工作

隐患排查工作

教育培训工作

事故查处工作

自查

检查

督查

一般隐患

重大隐患

开展活动

培训教育

建筑生产安全事故

罚款金额

事故追责(人数)

(次数)

(个数)

(次数)

一般隐患

其中:已整改

整改率

重大隐患

其中:

已整改

整改率

(场次)

(人数)

事故起数

查处起数

(元)

行政责任

刑事责任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