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要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各级各部门、施工企业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2010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建安〔2010〕96号),大力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塔吊等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验收、使用、维护、拆卸和基坑、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和《
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积极排查、整改事故隐患,减少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切实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三要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各级各部门、施工企业要按照《
河北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登记建档、建章立制,完善监察设施,落实监控责任。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落实重大危险源监管人员,制定重大危险源辨识、登记、备案等具体办法并督促落实;建立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随时掌握本辖区、本单位重大危险源信息;对企业不按规定辨识、登记、监控重大危险源的,依法进行处罚。
四、以打击非法违法、治理违法违规为重点,深化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强化跟踪检查,继续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违法行为。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针对隐患排查治理、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特种设备安全、企业规章制度与标准规程落实和安全教育等方面的日常执法检查。不断创新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方式,推动行政执法日常化、常态化,突出时效性,要根据年内重大节日和特殊时期安全生产的特点,组织专业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五、以强化安全意识和提高安全素质为目标,深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
一是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重大措施及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典型和经验,深入开展“安康杯”等群众性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推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营造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的社会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