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
(冀建安〔2010〕167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设)局,石家庄、唐山市城管局,石家庄、保定市园林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近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政府连续下发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我厅今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现就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落实深化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行动(以下简称“三项行动”),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以下简称“三项建设”)的有关要求,通过“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开展,促进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以落实“三项制度”和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为重点,继续深化安全生产承诺制
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承诺制深化年”活动,做好安全生产承诺制建设“回头看”工作;开展安全生产承诺制示范单位经验推广活动,在企业内部加强“三项制度”建设,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操作规程,使其覆盖到企业每个员工、每个工作环节,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逐步将承诺制制度化、规范化;将创建“安全生产星级企业”、安全标准化、模板化管理等活动与承诺制建设结合起来,在承诺制的大框架下开展好各项活动。
三、以抓好安全专项整治和重大危险源监管为主要内容,深化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一要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各施工企业要按照《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做到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时间和预案“五落实”。定期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人员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