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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全省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


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1:
参加考核验收的省级机关名单

  一、信息系统自建部门(30个)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厅、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广电局、省安监局、省海洋渔业局、省物价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林业局、省无线电管理局、省农机局、省级机关管理局、省粮食局。
  二、信息系统统建部门(22个)
  省民委(宗教局)、省文化厅、省人口计生委、省审计厅、省外办、省旅游局、省民防局、省新闻出版局、省统计局、省体育局、省档案局、省测绘局、省文物局、省保密局、省知识产权局、省农业资源开发局、省通信管理局、省气象局、省盐务局、省地震局、省总工会、省残联。

  附件2:
  省级机关部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考核验收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序号

三级指标

权重

指标说明

组织领导

20分

体制机制

1

领导体制

4

专门成立负责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工作班子,相关处室职责明确。省垂直管理部门认真履行对下指导职能,与地方政府密切配合,条块结合、上下联动。

2

工作机制

3

建立例会交流、情况通报和督促检查等工作机制,经常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按照序时进度扎实推进。

3

业务培训

3

积极参加省里组织的相关会议和业务培训,切实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要求开展工作。信息系统建成后,及时组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开展应用培训。

制度建设

4

运行管理

4

根据省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全流程、全业务、全覆盖的要求,制定了一整套规范权力运行的工作制度。

5

电子监察

3

结合部门实际,制定出台了电子监察内部管理规定。

6

法制监督

3

制定出台行政权力静态信息更新调整办法。

系统建设

40分

硬件配置

7

平台依托

1

依托全省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开发建设,与互联网物理隔离或逻辑隔离。

8

机房条件

1

自建部门有专门机房放置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信息系统硬件设备。

技术文档

9

需求分析说明书

1

按照模块划分,从界面、流程、操作、字典等方面进行需求分析。

10

详细设计说明书

1

按照模块划分,从界面、流程、数据模型、算法、接口等方面进行详细设计。

11

开发文档

1

描述各个模块的代码实现,能够提供部分代码。

12

测试报告

1

包括测试依据、测试环境、测试用例和测试结果。

13

用户使用手册

1

描述软件的使用环境,按照模块分别描述操作方法、注意事项、操作提示等内容。

系统建设

40分

系统功能

14

系统管理

2

包括用户和授权管理、通知公告维护、流程期限设置等。

15

权力事项办理

2

对各种权力事项办理的灵活支持,支持页面校验、文书打印、临时保存、流程流转等功能。

16

统计分析

2

支持对数据进行多种形式查询、统计和分析。

17

数据交换

2

按照省统一要求配置前置机并具备报送、接收、下发、日志查询等功能。

18

网站专栏

3

互联网网站行政权力专栏建设,包括静态权力信息公布、在线受理、结果反馈等。

系统运行

19

权力事项全覆盖

6

应上网运行的行政权力事项全部在网上运行。

20

全流程网上运行

6

行政权力事项全程网上办理,无行政事项网下办理、网上登记情况。

21

数据完整性

5

权力运行数据完整,没有缺项、漏报。

22

数据交换时效

5

每个工作日向省平台报送一次数据;无数据产生时,执行零报告制度;系统故障时,及时说明情况。

电子监察

20分

技术标准

23

文档资料

2

需求说明书、系统设计说明书、数据库设计说明书、安装部署手册、用户使用手册等资料齐全。

24

接口标准

2

符合省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信息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数据接口规范(“九张表”)标准。

系统功能

25

全程监控

1

对所有网上运行的行政权力全流程监察监控,可还原权力行使过程。

26

预警纠错

1

对异常情况、办理时限、风险点等情形实时监察监控,对违反规定的异常情况进行预警,采取纠错措施,达到防范效果。

27

投诉处理

1

对处理投诉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实行外网受理、内网处理、外网反馈。

28

统计分析

1

能自动生成统计报表,对网上运行的行政权力事项数据、违规数据、督查督办数据等统计分析。

29

绩效评估

1

自动采集统计分析数据,对各处室、各岗位的行政效能以及行政事项的不同环节、不同时段的工作绩效进行对比和综合分析。

电子监察

20分

系统运行

30

分级授权

1

电子监察工作人员均为派驻机构正式工作人员,管理权限分级设置,角色分工具体明确。

31

数据报送

3

每个工作日向省平台报送一次电子监察监控数据,与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信息数据同步报送。

32

电子监察全覆盖

5

对部门所有行政权力网上运行情况进行全流程、全业务、全覆盖监察监控,发现异常及时跟踪督办。

33

督查督办

2

对省监察厅通过电子监察系统交办的督查督办事项认真组织调查处理,并及时反馈结果。

法制监督

20分

行政权力

清理审核

34

权力清理

1

对本部门行使的行政职权进行全面清理,由上级或下级机关行使的权力事项不得列为本级部门行政职权,经法制部门依法审核确认后,按照省编码规则编制行政职权目录,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布。

35

权力名称

1

权力名称应与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确定的权力名称、权力内容、权力范围相一致;一个权力名称原则上只对应一项具体的行政权力。

36

实施主体

1

明确标出是法定主体、授权主体还是委托主体。属委托主体的,同时标注委托方;同一权力有几个单位负责实施的,列明共同实施主体。

37

权力依据

1

包括依据名称、发布机关和时间、修订情况及具体条款内容。对同一违法行为,不同位阶的法律规范规定不一致的,以位阶高的为依据。不同法律规范对违法行为和处罚有交叉规定的,在依据中同时列举。

行政权力

运行流程图

38

外部运行流程图

2

对核准的行政权力逐项编制外部流程图,固化行政程序,明确监督制约环节、相对人权利、投诉举报等内容,经法制部门核准后,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开。流程图覆盖行政权力运行从申请或立案到办结的全过程,无增设相对人义务的情况。

39

内部运行流程图

2

在行政权力外部运行流程图基础上,将办理行政事项的法定环节和步骤细化到每个岗位,编制开发软件程序,通过计算机语言把权力运行内部流程图固化,实现办理程序自动流转。

法制监督

20分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40

细化基准

3

对含有自由裁量权内容的行政处罚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在法律、法规、规章的框架范围内进一步划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等次;合理界定不予处罚以及减轻、从轻、从重处罚情形;可选择处罚种类的,明确适用不同种类行政处罚的具体条件;可选择行政处罚幅度的,将违法行为划分为轻、中、重三个以上等次,并确定相应的处罚标准。

41

制定规则

1

制定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或实施办法。

权力库建设

42

数据录入

1

将经过审核确认的行政职权目录、行政权力内外部运行流程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等全部录入行政权力静态信息库。录入数据库的权力信息与网上实际运行的权力信息一致。

43

动态调整

2

根据省法制部门统一安排,完成行政权力第二轮集中清理审核和动态调整工作。建立行政权力动态调整机制,当行政权力依据发生变化或机构职能调整时,在法律法规规章公布或调整确定后10个工作日内向省法制部门提出变更申请。

44

权力挂起

1

根据省法制部门要求,对长期不使用或使用频率较低的行政权力采取“挂起”措施。

法制监督

系统建设

45

接口标准

1.5

按照省统一接口规范标准和有关要求组织开展法制监督系统建设。

46

主要功能

1.5

行政权力运行的全程记录和监督,包括执法人员信息查询,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许可、重大行政处罚报备等。

47

管理维护

1

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系统数据更新、相关材料报备和上下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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