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省生物技术和新医药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由省政府领导牵头,省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按照职责分工,加大产业组织协调力度,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实现规划目标。各地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体制。
(二)注重规划引导
切实加强生物技术和新医药产业重点领域专项规划编制实施工作,强化对产业发展的具体指导。进一步明确创新产业基地发展定位,引导企业向基地集中,促进产业集聚和规模发展。科学规划创新支撑平台的功能布局,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建立产业发展年度报告制度,加强对规划纲要实施的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估。成立省生物技术和新医药产业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为产业发展提供战略咨询。
(三)严格目标考核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生物技术和新医药产业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强化各项任务的分解落实,实行目标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加强考核监督,确保按期完成规划纲要确定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
(四)加大政策支持
积极鼓励政府采购,建立财政性资金优先采购自主创新生物技术和新医药产品的制度。对自主创新医药产品,优先列入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规划免疫制度过程中,优先采购自主品牌药物;在医疗机构集中招标采购中,坚持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我省自主创新产品。大力发展科技金融,积极鼓励风险投资,为生物技术和新医药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积极组织高校院所与生物医药骨干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建立产业技术联盟,加快对重大瓶颈制约技术的突破及产业化。充分发挥我省科教和开放优势,积极吸引海内外生物医药领军人才来江苏创新创业。
(五)提升国际竞争力
大力推进我省企业兼并重组步伐,鼓励骨干规模企业采取并购、控股、注资等方式,与成长性中小企业进行战略整合,发展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生物技术和新医药企业集团。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吸引国内外先进技术向江苏转移,促进我省企业与国际接轨。加强生物医药国际规范与标准实施的分析指导,促进与国际有关同业组织或技术机构的交流合作,推动我省生物技术和新医药企业加快国际化进程。
附件:1.重点产品
2.关键技术
3.科技平台
4.任务分工
附件1:
重点产品
围绕发展十大产品集群,加速构建骨干企业的规模优势。规划期内,通过培育一批重点产品,推动我省产业快速发展。
1.生物技术药
肿瘤血管内皮抑素、肝素、乙型脑炎纯化疫苗、甲型肝炎纯化疫苗、胰激肽原酶、小核酸药物、受体选择性淋巴毒素和高亲和力TNF受体75、注射用紫杉醇脂质体、血栓及血型相关单克隆抗体、大规模siRNA及RNA单体等。
2.国家一类新药
基因工程溶栓新药瑞替普酶、重组人胰岛素、聚乙二醇胸腺素a1、盐酸吡格列酮、埃他卡林、阿德福韦酯、异甘草酸镁、艾瑞昔布、硫酸依替米星、爱普列特、硝基咪唑类左旋奥硝唑、艾拉莫德片、尼群洛尔片、来氟米特等。
3.生物试剂和生物芯片
癌标志物HAb18G/CD147、肝炎和肝癌快速诊断试剂盒、A型流感病毒流行毒株检测与分型基因芯片、肿瘤检测蛋白芯片、临床免疫监测试剂、癌症尿液筛查检测试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