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意见
(苏政发〔2010〕4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近年来,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立足农村,服务“三农”,加快改革重组,创新体制机制,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水平,为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市场、促进农民增收作出了重要贡献。为加快推进全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根据《
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 进一步明确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
(一)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当前,我省农村正在发生深刻变革,农业生产方式不断转变,农业经营形式加快转型,农村流通格局发生重大变化。在新形势下,迫切需要供销合作社发挥组织体系优势,积极参与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农民群众提供各种服务;迫切需要供销合作社发挥紧贴农民的优势,领办、创办各种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农民走向市场的组织化程度;迫切需要供销合作社发挥扎根农村基层优势,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开展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生活质量;迫切需要供销合作社发挥流通网络覆盖城乡优势,加快推进农村现代商品流通服务网络建设,大力开拓农村市场,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扩大农村消费需求,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
(二)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方略,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合作制基本原则,坚持开放办社,大力推进供销合作社组织创新、经营创新、服务创新,加快构建运转高效、功能完备、城乡并举、工贸并重的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努力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把供销合作社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推动供销合作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二、全力构建农村现代商品流通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