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现代艺术研修学院变更名称的批复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现代艺术研修学院变更名称的批复
(京教函[2010]137号)


北京现代艺术研修学院:
  你校《关于变更名称的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你校名称由北京现代艺术研修学院变更为北京当代艺术研修学院,办学类型、办学层次、办学内容等不变。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