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业局关于贯彻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现场会精神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市农业局制定的《关于贯彻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现场会精神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市政府将于5月中旬召开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现场会,听取各县(市)区政府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并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进一步推动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上新台阶。
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关于贯彻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现场会精神的实施意见
(市农业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4月9日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现场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确保“5·18”和“6·18”等重大活动期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社会安定稳定,特提出以下贯彻实施意见:
一、强化质量意识
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和谐,关系到农业产业发展提升,必须始终作为推进农业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广泛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社、农业信息网络等多种宣传媒介,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各级各有关部门、相关生产企业以及农户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消费、绿色消费,营造关注农产品安全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加强全程监管
1、加强生产源头管理。切实解决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定期对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农药等农业投入品进行核查,依法对重点农资市场和农资产品进行整治,严肃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农资的违规行为,从源头上严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关。
2、加强产中技术指导。制定农民群众看得懂、会使用的标准化生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使农民真学、真懂、真用标准,促进农产品标准化走入千家万户。组织农技人员开展农业生产技术指导,引导农民科学、规范生产,及时做好生产记录。通过大力培育龙头企业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带动农户,切实转变农产品的生产方式,推进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各环节的标准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