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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第一批农村沼气建设工作的通知


  五、加强建后服务

  各项目县(市、区)要坚持“专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社会化服务”和“政府扶持、农户受益”的指导思想,加强服务技术人员培训,科学、合理设立农村沼气服务站,加快建立健全县、乡(村)两级服务网络。沼气服务站应具备相应的服务场所、服务人员和服务设施,为建池农户提供安全、优质、高效的后续服务,确保沼气池持久使用、建池农户持续受益。

  附件:2010年农村沼气建设第一批任务分解表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2010年农村沼气建设第一批任务分解表

设区市县(市、区)任务数(户)设区市县(市、区)任务数(户)
三明市小计1805莆田市仙游县400
尤溪县70城厢区500
宁化县780秀屿区1000
大田县150南平市小计3370
泰宁县230顺昌县480
沙县200浦城县960
建宁县125延平区500
明溪县50建瓯市130
将乐县200光泽县200
泉州市小计4290政和县500
洛江区300松溪县600
泉港区400漳州市小计2385
惠安县200漳浦县1000
安溪县400诏安县300
永春县1490长泰县485
南安市1000龙海市600
晋江市300龙岩市小计1050
德化县200上杭县350
莆田市小计1900武平县700
全省合计1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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