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增强区域发展的协调性。加强规划引导和政策支持,形成各具特色、互补发展的区域经济格局。抓紧研究西部开发“两个延伸”政策的实施和兑现,统筹财政、扶贫、以工代赈、退耕还林等资金,加大对湘西地区开发的支持和推进力度,加强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和产业项目建设,努力建设面向西部的区域商贸物流中心。继续推进湘南地区开放开发,坚持先行先试,创新开放合作模式,敞开南大门、对接粤港澳,打造新的经济增长极。加快发展环洞庭湖生态经济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扶持政策,促进老、少、边、穷、库区加快发展。
三是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城镇化是拉动投资、扩大内需的重要抓手,是统筹城乡发展、缩小城乡差别的重大举措。要认真落实全省新型城镇化各项部署,加速形成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新型城市体系。加强区域中心城市建设,注重发展壮大省际边界地区中心城市。着力抓好县城和中心镇扩容提质,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综合承载能力。把解决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在城镇就业和落户,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任务,有计划、有步骤放宽中小城市和城镇户籍限制,使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切实改善进城务工农民就业、居住、就医等基本条件,解决好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
6、着力推进重点改革和对外开放。改革是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体制性问题、结构性矛盾的根本举措。要紧紧围绕消除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力争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改革新突破。
一是全面推进试验区综合配套改革。认真实施长株潭城市群年度改革试验行动计划和专项改革方案,积极推进“两型”示范创建,力争在节约集约用地、区域生态补偿、循环经济发展、节能减排、财税及投融资机制等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初步建立支撑“两型”社会建设的体制机制框架,率先推动“两型”社会建设标准化,全面完成试险区第一阶段改革建设任务。
二是积极推进重点专项改革。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实施方案,开展医保城乡统筹、门诊统筹、公立医院和基层医院机构综合改革试点。完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推进污水、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改革,扩大排污权交易试点范围。积极推进财政省直管县改革,加快完善公共财政保障体制。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强投资评审和绩效评价,完善项目审核备案制,推行政府预算内投资项目公示制、专家评议制和代建制。深化农村各项改革,基本完成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任务,继续化解乡村债务,推进农村信用社改制和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试点。
三是提升外向型经济发展水平。稳定发展对外贸易,鼓励传统优势产品、高附加值产品出口,支持企业进口先进技术设备和重要资源,促进对外贸易恢复性增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抓好承接产业转移,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和承接国际服务外包,重点引进一批高端制造、技术研发环节的项目,扩大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利用外资的规模。推动区域经济合作,积极参与泛珠三角及中西部地区经济合作,以上海世博会为契机,加强与长三角的合作交流。积极稳妥地实施“走出去”战略,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拓展境外投资领域,规避对外投资风险,加快培育本土跨国公司和国际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