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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关于福建省广播影视业2010-2012年发展规划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关于福建省广播影视业2010-2012年发展规划的通知
(闽政办〔2010〕75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和《文化产业振兴规划》,以及《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加快全省广播影视产业发展,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制定的《福建省广播影视业2010~2012年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实施。

  各设区市要按照《规划》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取得实效。省直有关部门要尽快制订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和支持,充分发挥文化产业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为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九日

福建省广播影视业2010~2012年发展规划
(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二〇一〇年三月)

  当前,我省广播影视产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等重要文件,提出到2012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接近或达到东部地区平均水平”的发展目标,以及加快发展影视制作、数字内容和动漫等重点文化产业,积极发展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网络广播影视、手机广播电视等新兴文化业态等一系列措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包括广播影视业在内的文化产业发展,出台了《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意见》等文件。为进一步明确今后三年全省广播影视业的发展方向和重点,推动全省广播影视业加快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一、我省广播影视产业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省广播影视产业发展迅速。据2008年统计数据,全省广电系统实际创收收入31.76亿元,比2003年的16.02亿元增长98.25%,年均增长14.6%。

  (一)广播影视广告产业。全省共有广播电台10座、电视台10座、广播电视台63座。全省共开办公共广播节目87套(省级6套,地市级22套,县级59套),全省共开办公共电视节目37套(省级10套,地市级25套,县级2套),其中海峡电视台、东南卫视、厦门卫视等3套节目上星。2008年全省广播电视广告收入14.74亿元,位列东部地区11省(市)的第8名。

  (二)有线电视网络产业。全省有线电视干线网络总长度13.56万公里,共有988个乡镇实现了县乡联网,占全省乡镇总数的98.7%,共有11078个行政村实现了县乡村联网,占全省行政村总数的73.3%。目前,有线电视总用户数达526.8万户,有线电视入户率54.4%,比2003年的370.13万户增幅42.33%;全省数字电视用户达到155万户。2008年,全省有线电视网络实际创收收入12.56亿元。

  (三)广播影视内容产业。目前,全省影视制作经营企业共81家,注册资本金5.17亿元;其中,民营企业62家,占全省影视制作经营企业的76.5%。近三年间,全省共新增37家民营影视制作经营企业,占全省影视制作经营企业总数的46%。

  2003~2009年,全省广播影视内容产业快速发展,共投拍电视剧43部,电视动画片37部。2008年全省影视动画片的产量从2007年的466分钟增长到3741分钟,跃居全国第9位。2009年完成动画片备案制作15部,共计958集、9391分钟,完成动画片发行许可6299分钟,全国位次持续上升,已位列全国第8位,属于全国5个增长较快的地区之一。近六年来,先后有11件广播影视作品获得“五个一工程”奖,13件作品获得“中国新闻奖”,5件影视剧获得全国电影“华表奖”、电视剧“飞天奖”和“金鹰奖”,52件作品获得“中国广播影视大奖”,7部动画片被广电总局推荐为优秀国产动画片等。国家广电总局2008年批准厦门软件园影视动画区为“国家动画产业基地”,成为我省第一个获批设立的国家动画产业基地;2009年福州软件园影视区动画生产产量大幅提高,已通过“国家动画产业基地”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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