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府纠风办关于辽阳市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辽市政办发〔2010〕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政府纠风办《关于辽阳市2010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六日
关于辽阳市2010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五次全会及全市反腐倡廉会议精神,现就全面做好我市2010年纠风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的中心工作,服务经济建设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保民生、保稳定、保发展提供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
1.以确保强农惠农资金落实为重点,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加强对财政支农惠农资金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截留、挪用、套取及贪污惠农资金等行为;坚决纠正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征收拆迁中的违规行为,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加强对“家电下乡”和“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农民得到实惠;加强涉农收费监管,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害农民等问题,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坚决查处侵吞农村集体财产和随意处置农村公有资源等损害村民利益的问题。
2.深入治理面向企业的乱收费及各种摊派。结合软环境建设,开展涉企收费的专项监督检查,重点解决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乱检查、乱罚款、乱评比等问题,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完善涉企收费相关政策法规,逐步建立加强企业负担监管的长效机制。
3.继续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加强对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教育惠民政策落实到位;严肃查处乱收费和教辅材料散滥问题;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严禁高中招收借读生收取借读费;严禁中小学补课收费;严禁挤占、挪用、截留、平调教育经费;进一步规范中小学代收费、服务性收费行为;严禁越权审批、立项、定价;加大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