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组织我市对外经贸谈判,联系我驻外使领馆商务处和国外驻华商务代表机构;负责外经贸的新闻发布联络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拟订工作制度并负责监督检查;按有关规定和权限承办外经贸系统所属人员出国(境)团组批件的审核和对外邀请;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机关财务、国有资产、车辆、信访、接待、保密、保卫、政务公开、信息报送等机关日常工作。
(二)党委工作部
负责本系统党建工作;负责本系统组织、宣传、统战、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工会、群团工作;负责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及干部队伍教育和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和劳资工作;负责本系统政风、行风纠风工作;承担市纪检委、市监察局交办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局机关人员因公出国出境政审工作。
(三)综合科
负责起草对外经贸工作综合文字材料;组织调查研究全市外经贸领域重要问题,并提出政策性建议;负责全市外经贸发展计划、年度工作目标和统计信息的汇总和发布;负责外经贸宣传工作。
(四)外商投资企业管理科
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综合管理,调查分析全市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参与拟定全市外商投资企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章程情况;负责全市利用外资专项统计与分析;研究全市外商投资企业发展动态,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负责外商投资企业鼓励项目免税进口设备的申报;负责外商投资企业、技术先进型企业的资格审核和年度考核;拟定全市实际利用外资的指标计划,并进行检查、考核;负责审核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协调工作。
(五)国外经济技术合作科
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项目的审核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市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及境外投资项目洽谈工作;负责全市企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经营权和设立境外投资企业(生产型)审核工作;负责全市外派劳务合作项目审批;负责市内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有关规定的拟订及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审批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市国外经济技术合作的统计工作;负责全市境外合资合作项目基金开办境外投资企业的审核与申报工作;负责全市技术进出口工作,编制全市技术进出口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技术进出口合同和国际招标;管理全市技术、成套设备及高新技术产品的进出口;组织协调技术贸易交流活动;负责全市外经贸科技发展、技术进步和信息化、标准化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