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强的职责
强化价格管理和价格调控职责,强化对政府投资的管理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研究全市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监测、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责任;研究全市经济运行有关重大问题。
(三)负责汇总分析全市财政等方面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土地政策等,综合分析财政、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负责全市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项目审核和债券发行后的监管工作;负责研究提出全市推进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综合管理工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实验区工作。
(五)承担规划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制定全市政府投资管理规范性文件,编制政府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各类政府投资资金;负责全市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审核、竣工验收及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建设管理工作;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审核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及措施;组织开展重点工程项目稽察工作;按规定负责指导、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参与市重点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全程监管;指导全市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推进全市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全市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组织拟订全市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推进全市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协调解决全市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七)研究提出辽阳市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及其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政策建议;提出辽阳市老工业基地产业发展、重大项目布局和引进国内外资金、技术、人才等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协调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业与其他相关产业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