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严格落实政府部门安全监管职责。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一岗双责”规定,落实安全监管职责,加强本行业领域日常安全监管,把监管工作落实到生产经营的每一个领域和环节。加强对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企业的安全监管,治理整顿企业生产建设过程中违法分包、层层转包、以包代管的问题。坚持关口前移,深入一线和现场加强监管。综合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本级政府相关部门、下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级行业管理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安全监督管理和行业指导的职责,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严格行业准入条件,提高行业安全生产水平,促进安全发展。
(三)严格安全目标责任考核。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把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细化分解落实到各个行业、地区、企业和岗位,严格落实季度通报、预警通报、约谈诫勉、日常督查、半年考评、年终考核等制度,加大对事故多发地区和单位的工作督导力度。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大各级领导干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考核力度,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绩效考核体系之中。落实安全评优评先一票否决制度,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以适当形式予以表彰。
五、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一)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进度服从质量的原则,扎实有序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进一步扩大覆盖面,严格企业安全级别评定标准、内容和方法,不断提高质量。企业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健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基础管理,大力开展“平安企业”建设,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要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安全投入、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加强以班组建设为重点的现场安全管理。完善企业绩效工资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挂钩比重。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并配齐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提高新、改、扩建项目本质安全水平。加强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推行安全生产全员管理。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坚决遏制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对企业及其负责人给予处罚。对由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落实、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