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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三、加大力度,狠抓考试安全与管理

  各级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招办要认真贯彻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加强教育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精神和要求,主要负责同志对高考试题、试卷和答卷的安全要亲自抓、负总责,建立健全考风考纪考区主任负责和高考(试)答卷安全保密招办主任负责的制度,逐级抓好责任的分解落实,并按照《关于加强福建省高校招生考试试卷保密室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08]8号)的精神,加强试(答)卷存放场所的规范化建设和检查验收,严格从命题、制卷、运输、保管到评卷、核分等全过程的管理,确保考试安全万无一失。要认真做好考务实施工作,积极协调公安、保密、工商等部门注意防范和打击考前通过互联网、手机等传播涉嫌泄密或诈骗信息、非法兜售作弊工具等行为,加强考场网上巡视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充分发挥其在考场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完善公安、无线电管理部门和高招办联合巡查机制,加大考前和考试期间的巡查力度,以震慑、防范和打击各种企图利用无线通讯设备进行高考作弊的行为。要重点防范和打击替考和有组织的团伙舞弊等严重违规违法行为,坚决维护高考的公平、公正。

  四、精心筹划,稳步推进招生改革

  在2009年文史类和理工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改革获得成功的基础上,今年,我省高校招生体育类和艺术类也要进行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改革试点。招生机构和有关高校要认真总结改革经验,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改革实施方案,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要加强体育类、艺术类实行“平行志愿”的重要意义和具体操作办法的宣传、解释,加强考生填报志愿的咨询和指导工作,确保改革顺利成功。同时,省教育厅还要加强领导,招生机构和有关高校要细致工作,以确保“高职单招”和高职院校单独自主招生改革试点也能平稳推进并取得成功。

  五、坚持以考生为本,做好招生宣传和服务考生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高招办和高校,要认真制订招生宣传工作方案,坚持正面宣传,把握好舆论导向,重点围绕招生政策、改革举措和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等方面,坚持招生宣传与服务考生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宣传招生计划、报考条件、诚信考试、录取规则、助学通道等考试录取各阶段考生须知应知的基本内容,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和志愿填报的咨询与指导以及信访查询等工作,为各项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环境。要配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开展打击非法招生中介活动,适时进行预警或案例宣传,提醒考生和家长避免上当受骗。同时,要制定招生宣传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的宣传要与处理过程、结果等统筹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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