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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0年度企业自行组织招调员工考评有关事项的通知[失效]


  考评结束,考务人员应逐一核实考评记录,核实无误后,企业应根据考评结果填写《企业自行组织招调员工考评成绩公布表》(详见附件,需加盖公章),并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

  考评的有关资料(包括试卷、考场记录、评分记录、工件等)须归档保存两年备查。

  (六)成绩管理。

  自行组织考评的企业应按照事权划分规定将考评成绩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区劳动局存档。

  被考评人员应知(理论)、应会(实操)两部分考评成绩均在60分以上(含60分)的为合格。

  自行组织考评的企业按照各工种合格的被考评人员总成绩高低进行排序,排名前50%的被考评人员成绩可以作为有效成绩进行招调员工申报。

  考评成绩两个年度内有效。

  四、企业自行组织考评的监督检查

  企业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此项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劳动局应对各自管辖企业自行组织考评进行监督检查,凡违反有关规定的,经查实后按以下情况予以处理:

  (一)对不按程序要求组织考评,造成不良后果的,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当次考试成绩;

  (二)对伪造或故意提供虚假成绩的,取消企业自行组织考评资格。

  五、其他

  (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定期对各区劳动局审核、指导的企业自行组织考评进行监督检查。

  (二)本通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三)本通知自2010年4月22日起执行。《关于2009年度企业自行组织招调员工考评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劳社规〔2009〕4号)同时废止。

  附件:
  企业自行组织招调员工考评成绩公布表

         日由     组织的2010年度招调员工考评已结束,现公布考评成绩,请保留5个工作日。如有投诉可直接致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电话:12333

序号

工种名称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应知成绩

应会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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