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工程质量巡查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黑建质[2010]8号)
各市(行署)建设局(建委)、省农垦、森工总局建设局、省森工总局安全质量站:
根据国务院《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和全省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总体部署,2010年全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将加大巡查力度,为此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制定了《关于加强工程质量巡查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加强工程质量巡查工作的指导意见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九日
关于加强工程质量巡查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加强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贯彻执行,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整体水平,依据国务院《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提出加强工程质量巡查工作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巡查内涵
(一)指导思想
工程质量巡查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企业质量意识、规范质量行为为目标,通过巡查,深入分析新形势下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的特点和规律,积极探索监督管理工作的新机制,增强监督检查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解决工程质量存在的普遍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全面提升全省工程质量整体水平。
(二)巡查内涵
所谓工程质量巡查,是指各级工程质量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对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体质量、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实施的不定期、不预先告知的随机检查活动。
工程质量巡查,不同于日常监督抽查。工程质量巡查内涵更多地体现在检查方式的转变,包括:上级对下级开展的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工程质量主管部门组织的本地区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或专项检查等都应以巡查的方式为主。
二、建立三级巡查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