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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统计局关于2009年度市(地)统计工作评比结果的通报
黑龙江省统计局关于2009年度市(地)统计工作评比结果的通报
(黑统发〔2010〕15号)
各市(地)统计局,省农垦总局统计局:
根据《黑龙江省地市统计工作评比办法》(黑统发〔2005〕35号)的精神,省局对各市(地)2009年度统计工作进行了综合评比,共评出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现将评比结果通报如下:
一等奖:牡丹江市统计局、大庆市统计局、哈尔滨市统计局。
二等奖:齐齐哈尔市统计局、鸡西市统计局、大兴安岭行署统计局、伊春市统计局、双鸭山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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