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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认真抓好制度建设。围绕基础性制度、配套性制度、实体性制度、程序性制度,推进制度建设工作。一是以加强对领导干部教育为重点,抓好教育制度建设。以《廉政准则》颁布实施为契机,积极探索把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融入制度规范之中的有效途径,构建充分发挥教育说服力和制度约束力整体功效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制度和拒腐防变教育制度。健全完善分层分岗教育,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风险教育,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领导及参与人员的廉政教育等制度。二是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抓好监督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强化对权力运行制衡和监控的有效途径和办法,逐步完善监督体制,明确监督责任,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健全完善对“三重一大”事项及重点人员、重点岗位、重要职能的监督制度;积极探索驻厅纪检组支持和协助直属单位纪委加强对其同级党委成员进行有效监督的制度;建立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任前评廉、岗位测廉、谈话促廉、廉政承诺制度。加大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完善提拔任用干部征求意见制度。探索实施领导干部廉政测评结果的运用,把测评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健全完善事前监督、民主监督、层级监督制度,逐步形成有效监督的制度体系。三是抓好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预防制度建设。围绕城乡规划管理、工程建设实施、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程招标投标、房地产开发、城镇房屋拆迁等方面,以及房地产交易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过程中搞强行服务、收费过高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建立健全监管制度。探索制定把预防腐败的要求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各个环节的措施和办法,积极推进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四是完善案件查处及案件统计管理制度。加强对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腐败案件发生规律的探索研究,建立完善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调查分析制度,规范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纪检监察部门违法违纪案件的统计管理工作。
  (三)认真抓好制度创新。围绕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进制度创新,按照与全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大局相适应、重大举措相配套的要求推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结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和取消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的决定》和厅机关工作实际,按照一项权力建立一项制度的要求,逐步实现权力配置科学化、行权程序规范化、用权裁量标准化、权力运行公开化。围绕完善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推进制度创新,建立健全行政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处务会集体研究、专家评审、责任追究、企业公民权益保障等配套制度;建立健全组织协调、责任分工、督促检查、考核奖惩等保障性制度;按照“一门受理,统一告知,网上流转,并联审批,结果公示公开”的要求,逐步扩大网上申报、网上审批范围,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四)认真抓好制度执行。建立健全制度的宣传教育制度,加强制度宣传,使广大党员干部领会制度精神、熟知制度内容、增强制度意识、规范制度行为。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制度的牵动制度,树立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建立健全保障制度执行的考核机制,抓好制度执行的任务分解和措施落实,明确责任主体和执行时限,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内容。建立健全保障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的法纪监督、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对所有行政权力相关的制度规范通过黑龙江省政府网站、黑龙江建设网站和办公区公示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增强制度执行的透明度。对违反制度以及制度执行不力的,要予以严肃追究,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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