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农村财政财务和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五、切实做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和项目管理工作,确保国家扶持移民政策落实到位。一是认真贯彻国家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按照《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和《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办法》规定,与同级移民部门搞好工作配合,切实做好水库移民的核实登记工作,采取专户存储、封闭运行、直补到人、存折发放的办法,及时足额地兑现扶持资金,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二是进一步加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会同移民部门共同研制管理软件,编制各项后期扶持项目规划,依据经批准的项目,实地核实、严格把关,根据施工进度拨付项目资金。三是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同步监督和精细化管理,实行专人专账管理,搞好跟踪问效,严禁截留、挪用和挤占,确保专款专用,发挥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运行效果,增加移民收入,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

  六、积极探索农村生产关系变革的有效途径,为城乡统筹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一是深化乡镇机构改革。以转变乡镇政府职能为重点,加强分类指导和协调沟通,总结推广乡村干部涉农服务代理制经验,构筑服务型政府为农民服务的平台,把乡村干部为农民办事制度打造成改善干群关系的载体,通过建立代办站点,推行涉农服务代理制,无偿为农民提供便捷的服务,做好有关政策的配套衔接,提高为农服务水平和行政效率,确保改革取得实效。加强乡镇机构编制管理,推动县乡机构编制管理经验交流,确保乡镇机构编制只减不增和社会稳定。二是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巩固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不断提高经费保障水平,加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综合改革,实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公平的改革目标。三是推进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加强乡镇财政建设,按照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的原则要求,全面推进“省直管县”和“乡财乡用县监管”改革试点,强化财政涉农资金监管,加快乡镇财政干部队伍和信息化建设,着力提高基层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明确界定县乡政府支出责任,合理调整政府间收入划分,建立健全事权与财权相匹配的财力保障机制,切实增强基层政府履行职能的能力;进一步优化县乡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障基层政府实施公共管理和落实民生政策的基本财力需要。四是推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经验。通过对农村资产资源进行清查和确权,进一步明晰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房产产权和林权等权属,以便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凭借这些确权的证照融资,参与生产经营活动,增加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收入,进而搞活农村经济,实现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五是积极协调配合相关部门推进国有林场、水利管理体制、农垦管理体制等改革。六是在继续发挥国有农场取消类似“乡镇五项统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统一部署适时启动国有农(林)场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改革试点,积累经验,完善政策,逐步推进。七是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选择城乡统筹发展规划、农村合作组织建设、促进农村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先行试点,重点突破,为全面推进相关改革积累经验。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