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抗旱工作的紧急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抗旱工作的紧急通知
(渝办发[2010]47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去冬今春以来,我市各地降雨持续偏少,气温偏高,工程蓄水不足,部分地区人畜饮水困难,20余个区县(自治县)出现不同程度的旱情。根据市级有关部门会商研判,近期旱情还有进一步加重趋势。为切实抓好当前我市抗旱工作,努力减少旱灾损失,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高度重视抗旱工作
  2010年2月24日,国家防总针对我国云南、广西、贵州、四川、重庆等省(区、市)局部旱情严重并持续发展的严峻形势,紧急启动了抗旱Ⅱ级应急响应。据市气象部门预测,3-4月我市气温较常年同期偏高,降水较常年同期偏少,预计大雨开始于4月中旬,未来30-40天旱情将进一步发展,部分地区城乡群众饮水困难将进一步加重,也会给春耕春播和在土作物生长带来不利影响。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把抗旱救灾、保民生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及时落实抗旱措施,全力做好抗旱救灾各项工作。
  二、突出重点,全面落实抗旱工作各项措施
  针对严重的旱情形势,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切实加强水资源的科学调度。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抗旱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对措施,根据旱情发展情况,适时启动应急预案,保障抗旱工作有序进行。要按照“先生活、后生产,保重点、讲效益”的原则,强化抗旱水源统一管理和调配,统筹安排好生活、生产用水,积极有效开展抗旱减灾和春耕备耕工作。同时,要加强骨干水源工程、水库除险加固、乡镇供水工程、抗旱应急水源工程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兴建小型蓄水、饮水、提水等应急设施,抓好工程维修加固、清淤扩容工作。要发动群众多捉水、多引水、多拦水和多蓄水,尽可能多地增加抗旱水源。
  (二)努力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要把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放在抗旱工作的首位。要充分发挥抗早服务组织的作用,配合当地政府做好为重旱区缺水群众拉水、送水工作,确保旱区群众有水喝。要加强城乡用水情况的收集、分析,对可能出现供水短缺的城镇、农村及早落实应对措施,确保一旦出现供水困难能及时、有效处置。同时,要加强抗旱宣传,大力提倡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团结用水,及时处理水事纠纷,管理好供水资源,维护好用水秩序。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