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阳市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阳市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辽市政办发〔2009〕8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辽阳市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辽阳市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辽委办发〔2009〕48号)精神,设立辽阳市环境保护局,正处级建制,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划入的职责

  将原市城市建设管理局的污水处理运营监管职责划入市环境保护局。

  (三)增加的职责

  增加市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审批和发放的职责。

  (四)加强的职责

  加强市环境政策、规划、重大问题和运行机制的统筹协调职责;加强环境治理和对生态保护的指导、协调、监督职责;加强落实污染减排目标、环境监管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划;拟订全市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参与拟订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开发等政策;负责制订本辖区环境保护的中、长期规划;编制实施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生态保护规划和城市环境功能区划;参与编制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二)对全市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环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指导协调各县(市)区政府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地方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环境管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全市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三)组织制订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贯彻落实国家排污许可证发放相关制度,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和控制指标,督查、督办、核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