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辽市政办发〔2009〕7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辽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辽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辽委办发〔2009〕48号)精神,设立辽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正处级建制,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实施工作;研究拟订城市管理规划和年度执法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查处未取得《规划许可证》等各类违反规划管理的建筑行为,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规划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参与建筑工程放线和综合验收。
(三)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查处牌匾广告和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违法行为;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市容市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
(四)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查处破坏城市绿化和绿化设施等违法行为。
(五)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负责查处破坏市政公用设施、占压地下管线设施等违法行为。
(六)行使房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负责查处城区内擅自拆改房屋结构等违法行为。
(七)行使建筑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负责查处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和临时建设占地等违法行为。
(八)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负责查处城市内乱排乱放污水、烟尘、有害气体和噪声等妨碍市民生活的违法行为。
(九)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负责马路市场监察管理,查处在城市道路范围内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