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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设3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科(计划财务科)

  负责机关政务、业务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拟订工作制度并负责监督检查;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机关财务、人防经费、国有资产、审计、车辆、信访、接待、保密、保卫、政务公开、新闻发布、信息报送等机关日常工作;拟订本部门的依法行政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依法行政意见,并组织专项检查;起草本部门实施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对本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许可、处罚、强制、征收等)进行前置性审查;受理并承办本部门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管理行政执法证件;承办本部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等工作;负责涉及人民防空发展方向等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和劳资工作。

  (二)指挥通信科

  拟订市级防空袭预案,组织指导拟订城市防空袭预案和保障计划,协调、指导预案实施工作;指导、监督重要防护目标落实防护措施;组织、指导人民防空疏散准备工作;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开展人民防空训练、演习;收集、研究、汇总空袭信息和资料;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拟定人民防空技术保障措施;负责全市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负责人民防空通信战备值勤、专业队伍建设以及训练、科研等工作;负责管理人民防空警报报知网和指挥通信网建设;协调人民防空通信信息保障工作;协调完成市政府赋予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有关保障任务。

  (三)工程科

  负责拟订人防工程建设与开发利用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编制并组织实施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计划;负责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许可、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许可、改造和拆除人防工程许可、在人防工程范围内埋设管线和修建地面设施许可、人防工程使用许可、拆迁人防警报设备设施审批;组织人防工程设计方案论证、评估;按管理权限监督检查人防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人防工程施工质量和工程定额;组织人防工程检查验收,负责已建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指导人防工程开发利用工作;组织人民防空科研项目可行性论证和学术交流。

  机关党总支 负责本部门党建、群团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市纪检委、市监察局交办的纪检、监察工作;协助地方党委考察、任用下一级人民防空部门的领导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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