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辽市政办发〔2009〕7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辽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辽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辽委办发〔2009〕48号)精神,设立辽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正处级建制,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本地区人民防空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落实防空袭预案,建立辅助决策系统;指导、监督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措施;组织指导人民防空疏散准备工作。

  (三)收集、研究、汇总人民防空信息,为政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工作提供信息保障。

  (四)制定并组织实施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与城市相结合的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地下防护空间的规划、建设、管理,并参与城市地下非防护空间的规划、管理和城市总体规划的运行监督。

  (五)制定并组织实施人民防空警报、通信建设规划、计划,组织协调通信保障工作。

  (六)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监督群众防空组织的组建、训练和演习。

  (七)组织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应用和交流。

  (八)负责管理人民防空经费、物资和国有资产。

  (九)协助地方党委和同级军事机关考察、任用下一级人民防空部门的领导干部。

  (十)承办市政府赋予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有关保障任务。

  (十一)承办市政府和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