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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行政审批集中办理AB岗位负责制度》、《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行政审批集中办理服务承诺制度》、《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政务大厅工作人员行为规范》、《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审批处学习制度》等四项制度的通知

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行政审批集中办理AB岗位负责制度》等四项制度的通知 
(黑新出字[2010]35号)


各市(行署)新闻出版局,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哈尔滨铁路局新闻出版局(处),各出版单位,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单位,出版物批发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省新闻出版局行政审批集中办理工作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政务大厅服务质量,更有效地服务发展、促进发展,《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行政审批集中办理AB岗负责制度》、《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行政审批集中办理服务承诺制度》、《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政务大厅工作人员行为规范》、《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审批处学习制度》等四项制度,已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发布实施。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二日

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
行政审批集中办理AB岗位负责制度

  为提高新闻出版行政审批服务质量,方便行政管理相对人和服务对象办理业务,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AB岗负责制是指局政务大厅负责办理行政事务的岗位责任人因出差、开会、培训、请假等原因离岗,其职责需有人代替履行,不能因为责任人离岗而使工作停滞。

  二、局政务大厅各业务窗口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工作岗位的A岗、B岗责任人,明确相应工作职责,并有计划、有步骤地对上岗责任人进行业务知识培训。

  三、A岗责任人离岗前,应当向B岗责任人交接有关工作;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交接的,B岗责任人也应当主动顶岗。

  四、B岗责任人在顶岗期间,应当同时做好本岗位和A岗位的主要工作,并兼有A岗的职责权利,对执行A岗位的工作结果承担相应责任。

  五、AB岗责任人因特殊情况同时离岗的,由审批处负责人向主管局领导说明原因,并责成其他工作人员负责履行所空岗位的工作职责。

  六、AB岗责任人执行AB岗工作情况列入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岗位责任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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