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增收节支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增收节支工作的通知
(浙政办发〔2010〕40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近年来,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峻挑战,各地、各部门坚持科学发展不动摇,坚决贯彻中央应对危机的一揽子计划,全面落实“标本兼治、保稳促调”各项措施,全省经济呈现持续回升向好的态势。2010年是经济形势十分复杂的一年,经济运行中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仍然较多,财政持续增收的基础尚不稳固,财政支出刚性强、规模居高不下,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加大,特别是一些地方财政潜在风险不容忽视。为确保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增收节支工作通知如下。
  一、积极组织收入,增强财政调控能力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扎实推进大平台、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建设,切实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不断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夯实财税稳定增长的基础。坚持依法治税,加强税收征管,保持税收收入持续稳定增长。进一步完善政府非税收入征收范围和征收渠道,加大非税收入征缴力度,确保非税收入稳定增长。科学研判财税运行趋势,及时研究应对措施,防止财政和税收收入大起大落,确保平稳健康运行。要着力优化税收收入结构、地方财政收入结构,增强财政调控能力。
  二、合理安排支出,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理念,严格遵循“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安排财政支出,确保财政收支平衡。要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今年各级党政机关公用经费预算压缩5%,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按中央政策要求实现零增长。要努力降低行政成本,把有限的财力用于调整转型和改善民生。
  为缓解欠发达地区(含部分海岛地区及少数困难市、县,下同)财政收支困难,省财政在整合现有财政资金的基础上,一次性安排欠发达地区扶持资金10亿元,按照一般性转移支付分配,增强欠发达地区统筹发展能力。欠发达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安排资金,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发放和正常运转,保障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在此基础上,用于现代农业发展、新农村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