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吉政办明电[2010]44号)
各市 (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 (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当前,国内部分行业、部分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呈多发、频发态势,特别是近日,我省连续发生几起造成人员伤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2010年4月10日,辽源矿业 (集团)公司金宝屯煤矿发生1起矿车跑车事故,造成4人死亡;4月11日,松原吉安生化有限公司发生1起触电事故,造成3人死亡5人受伤;4月11日,白山市八道江区双龙煤矿发生1起顶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发生后,省政府领导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救治伤员,做好善后工作,查明事故原因,深刻吸取教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认清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意识。今年前两个月,全省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实现了同步下降,但是自3月份以来连续发生多起较大事故,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通过初步调查分析,这些事故都是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引发的责任事故,暴露出以下几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管理不到位,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力,特别是现场管理混乱,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二是安全监管责任没有得到有效落实。在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和企业,仍存在重发展轻安全的问题,安全生产工作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领导亲自到生产一线检查安全工作少,安全生产工作没有真正落实到基层、车间、班组和岗位。三是吸取事故教训的措施落实不到位。从业人员 “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屡禁不止,企业 “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的问题突出,导致同类事故发生。四是隐患排查不全面、不彻底。一些生产经营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没有全面建立并有效运行,隐患排查存在死角死面,隐患治理监督制度不落实。五是个别地方、部门的负责同志安全责任意识不强,事故发生后没有及时赶到现场指导事故救援工作。六是执法不严。个别地方和部门存在降低处罚标准、以罚代管、以罚代关的问题,特别是在生产安全事故处理上施之以宽、施之以软。七是个别地方还存在阻挠安全生产执法现象。以上这些问题必须引起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企业的高度重视,要切实提高责任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切实遏止生产安全事故多发势头,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