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健全监督制度,强化责任追究
要以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作为问责重点。对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的,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市政府各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制定和完善对行政首长进行问责、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和绩效管理等方面的制度,促进行政效能的全面提高。
(六)进一步狠抓教育和管理,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
1.进一步加强廉政教育。切实加强对公务员、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经常性教育,做到警钟常鸣,防微杜渐,筑牢防止权力滥用的思想道德防线。紧密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大力进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艰苦奋斗、廉洁从政教育;深入开展党纪政纪法规学习活动,大力进行遵纪守法教育;深入开展正面的示范教育和反面的警示教育,增强廉政意识,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2.进一步规范公务员和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要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认真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做廉洁自律的表率,对顶风违纪、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跑官要官”的,放纵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和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利用婚丧嫁娶收钱敛财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进一步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政府部门的所有工作人员都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努力勤政为民。继续精简会议和文件,压缩公务开支,提倡开解决问题的会,讲有实际内容的话,发起作用的文件。各级领导要经常深入基层,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切实帮助基层解决问题,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努力树立亲民、爱民、为民、利民的人民政府形象。
(七)突出重点,严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
要继续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工程建设中搞虚假招标投标的案件,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的案件,违规发放、核销贷款和资产处置的案件,隐匿、侵占、转移国有资产的案件,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案件等。要继续查处商业贿赂案件。治理商业贿赂既要惩处受贿行为,又要惩处行贿行为。对政府公务员、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利用职权索贿受贿的案件,要依法严肃查办,决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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