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应急处置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应急处置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威政发〔2010〕15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2009年以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进一步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圆满完成了应急处置和善后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和我市良好形象。为表彰先进,推动全市应急处置工作再上新水平,市政府决定,对在“3·17”北海林场火灾事故、“11·12”重大道路交通事故、“AFFLATUS”轮搁浅事故及暴风雪处置和善后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威海市民政局等12个先进单位和林强等12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新的成绩。各级各部门、单位和社会各界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提高对应急处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全面加强应急管理,不断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为维护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应急处置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一○年三月十日

  附件:
应急处置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12个)

  威海市民政局

  威海市海洋与渔业局

  威海市卫生局

  威海海事局

  威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威海市公安消防支队

  威海市市政建设公用事业管理处

  威海市广播电视台电视新闻综合频道

  环翠区环境卫生管理局

  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初村镇人民政府

  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

  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二、先进个人(12名)

  林 强 威海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刘 勇 威海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和电子政务办公室主任

  林胜修 威海市森林公安局局长

  王家茂 威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