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安排
整顿规范工作从2009年6月至2010年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6月1日至6月15日)
根据省政府部署,结合实际,动员和部署本地整顿规范工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6月16日至9月底)
1.进行自查。从2009年6月中旬开始,对我市地理信息市场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组织各从业单位开展自查和整改。使用涉密地理信息的单位要按照保密协议认真履行义务,不得向他方提供和转让。持有《测绘资质证书》的单位要在实施测绘项目前,按照《河南省测绘任务备案暂行规定》(豫测〔2005〕35号)到测绘主管部门备案。
2.组织抽查。2009年7月,根据各地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进行依法处理。
3.开展督查。2009年8月至9月,根据各地自查、抽查情况,组成若干工作组进行督查。对于督查中发现存在突出问题或重大隐患的单位,要进行严肃处理。
(三)落实整改阶段(2009年10月1日至11月底)
1.通报典型案例。根据各县(市、区)上报的案件查处情况,集中处理、通报一批地理信息市场违法案件,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扩大整顿规范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充分发挥警示和教育作用。
2.督促落实整改。针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认真加以整改,明确整改重点,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督促各企事业单位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市场行为,增强依法测绘、依法经营、依法保密意识。
(四)总结经验阶段(2009年12月1日至2010年2月底)
1.总结工作。各级政府要组织有关单位对本地整顿规范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于2010年1月15日前将书面总结报市整顿规范工作领导小组。
2.表彰。市整顿规范工作领导小组总结整顿规范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3.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针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地理信息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完善地理信息市场监管措施,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提高地理信息市场监管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从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高度,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抓紧制定整顿规范工作方案,进行周密部署。抽调骨干力量成立整顿规范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相应办事机构,落实责任,精心组织,把整顿规范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和本部门、本行业特点,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充分发挥行业特点,加强协调,密切协作,互相配合,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和信息反馈制度,及时沟通信息,抓住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找准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共同制定有针对性的、切实可行的措施,使各项监管措施相互衔接,各种执法手段相互配合,各种执法力量相互呼应,有力推动整顿规范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