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政办〔2009〕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三门峡市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五月二十八日
三门峡市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促进我市地理信息产业健康发展,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测绘局等部门关于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4号)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测绘局等部门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9〕6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工作(以下简称整顿规范工作),有效遏制未依法取得测绘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许可范围非法采集、加工、提供、使用地理信息数据的行为,依法查处各种涉密地理信息泄密、窃密案件和非法提供互联网地图、地理信息服务等行为,杜绝地理信息市场中各种涉外、涉军非法测绘活动,进一步提高地理信息市场监管能力和水平,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推动地理信息产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
整顿规范工作将重点围绕地理信息的获取、提供、使用、生产、出版和传输六个环节进行,重点查处地理信息泄密和窃密案件。
(一)全面开展地理信息市场检查。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针对从事地理信息数据采集、使用、保管、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等活动的单位,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认真查找问题和漏洞,纠正和消除各种隐患。对存在问题和隐患的单位,要进行重点检查,并组织开展自查自纠,督促完善相关制度,从源头上消除各种隐患。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或个人,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各级整顿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步骤、分阶段组织做好抽查和督查工作,并及时上报检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