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中小城市基础设施完善“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川建城发[2010]190号)
成都市规划局、建委、交委、水务局、林业园林局、城管局、能源办,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201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全省中小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中小城市承载能力,推动我省城镇化持续稳定发展,按照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中小城市基础设施完善“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建办规函[2010]235号)的统一部署安排,我厅决定开展《四川省中小城市基础设施完善“十二五”规划(2011-2015)》(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针对我省中小城市基础设施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完善中小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目标、项目计划和资金需求,提高中小城市的综合承载能力,促进我省中小城市快速健康有序发展。
为做好《规划》的编制工作,各地要根据我厅统一部署,同步组织开展本地中小城市基础设施完善“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为《规划》确定分地区的中小城市基础设施发展政策、项目建设计划和相关资金安排提供依据(有关规划要求附后)。
鉴于成都市的《规划》编制涉及规划、建设、交通、水务、林业园林、城管、能源等多个职能部门,请成都市规划局牵头负责此次《规划》的编制。其余各市(州)的《规划》由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牵头负责编制。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此次《规划》编制时间紧,要求高。请各地牵头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务必于2010年6月15日前完成本地规划的编制工作并报我厅,以便将有关需求及时纳入《规划》进行统筹安排。各地牵头部门负责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请于2010年4月30日前传真至我厅规划处、城建处和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研中心)。
联系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规划处李根芽,城建处黄洁
联系电话:85535302(兼传真),028-85537815(兼传真)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研中心):高黄根
联系电话:13980951230
电子邮箱:ghg80951230@163.com
附件:中小城市基础设施完善“十二五”规划编制要求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O一O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
中小城市基础设施完善“十二五”规划编制要求
一、规划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