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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吉林省实现10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吉林省实现10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政办函[2010]33号)


各市 (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 (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2010年吉林省实现10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2010年吉林省实现10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工作方案

  实现10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是省委、省政府2010年重点推进的十个方面民生实事之一。为落实好这项工作,全面实现今年目标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 “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及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把尽快稳定解决扶贫对象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作为首要任务,努力提高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以整村推进为载体,进一步加大扶贫投入,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工作目标

  启动实施400个贫困村整村推进工程,实现10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整村推进村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确保完成革命老区、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和边境一线贫困村(以下简称 “三个确保村”)整村推进任务,培训转移农村贫困劳动力2万人。

  三、方针原则

  继续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鼓励贫困地区的干部群众在国家和社会各界的帮扶下,切实抓住我省统筹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机遇,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自我发展能力。发挥各方面积极性,实现开发扶贫与生活救助 “两轮驱动”,促进专项扶贫和行业扶贫有机结合,提高扶贫开发工作水平。

  四、主要措施

  2010年是实施 《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 (2001--2010年)》最后一年,也是做好我省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的关键一年。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各地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全省10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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