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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主城区公共交通覆盖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区域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主城区公共交通覆盖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区域工作方案的通知
(渝办发〔2010〕102号)


主城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主城区公共交通覆盖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区域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重庆市主城区公共交通覆盖绕城
高速公路以内区域工作方案

  随着我市内环快速路收费站外移和绕城高速公路的开通,主城发展进入“外环时代”,城市范围不断扩大,市民对公共交通的需求日益增长。为方便市民出行,进一步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促进主城区公共交通事业发展,根据《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重庆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27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主城区公共交通汽车客运营运与管理体制的决定》(渝府发〔2006〕123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都市区公共汽车客运特许经营线路发展规划的批复》(渝府〔2007〕186号)精神,结合我市主城区客运市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宜居重庆”、“畅通重庆”要求,大力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合理开展主城区客运结构调整,科学配置公共交通资源,通过改造和置换方式,将公共交通覆盖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区域,为广大人民群众出行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公共交通服务。

  二、组织领导

  主城区公共交通覆盖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区域工作在市政府领导下,具体由市交委牵头,主城各区人民政府、北部新区管委会和市维稳办、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国资委、市政府法制办、市工商联、市运管局、重庆交通开投集团共同实施。工作办公室设在市运管局,具体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和联络工作。主城各区人民政府和北部新区管委会要指定专人负责,并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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