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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万长高速公路延伸路段建成后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万长高速公路延伸路段建成后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渝府〔2010〕30号)


重庆渝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万长高速公路延伸路段建成后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请示》(渝东司发〔2010〕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万长高速公路延伸路段全长9.75公里,起于渝宜高速公路K77+500丁家湾,终点位于长寿湖景区大门口夹钳口。该延伸路段对完善长寿区交通干线网络,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17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该延伸路段符合“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条件,市政府同意万长高速公路延伸路段建成后纳入万长高速公路项目收取车辆通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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