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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卫生厅、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学校食品卫生和饮用水安全检查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卫生厅、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学校食品卫生和饮用水安全检查的通知
(湘教通[2010]138号)


各市州教育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和饮用水安全工作,保护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联合开展全省学校食品卫生和饮用水安全专项检查。为切实做好检查工作,现就检查具体要求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关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认真做好学校食品卫生专项检查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把此次专项检查作为改进学校卫生工作管理,完善学校卫生条件的一个重要契机,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强化食品卫生安全意识。要贯彻落实卫生部教育部今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管理与监督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督查,卫生行政、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监督指导,学校具体实施的原则,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学校卫生管理与监督工作。

  二、统筹安排,提高实效。近年来,各地加强了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学校食堂、饮用水的条件得到了一定改善,管理工作得到加强,但由于多方面原因,一些学校在管理和硬件上仍存在一些问题,学校发生食物中毒和饮用水不洁引起传染病流行的现象仍然存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认真组织自查工作。对各类学校的食品卫生、饮用水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将农村地区学校作为检查的重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成学校限期整改。要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及时消除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隐患。各高校要认真对照标准做好自查整改工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加大卫生许可工作的管理和食品安全监督查处力度,严格执行卫生许可证的发放标准,对卫生质量不稳定和不具备卫生条件的学校食堂一律不予发证。同时要保证学校食品卫生和饮用水安全规范化管理,逐步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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