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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大口岸战略建设文明和谐口岸的若干意见

  (十五)大力推进电子口岸建设。发挥口岸各管理部门信息化程度较高的优势,克服互联互通不足的劣势,研究解决和创新电子政务信息共享和联网监管的发展需求,更好地为企业提供申报、查询及商务物流服务。以梅山保税港区为试点,探索在一个信息化平台上办事的“单一窗口”通关模式。完善电子口岸信息平台功能,推进政务项目建设,启动空港信息系统建设,加快建成具有通关、物流、商务等应用功能的大通关信息平台。
  (十六)完善第四方物流及市场交易信息系统。进一步开发第四方物流信息平台功能,加快发展宁波第四方物流市场,实现涵盖运输、代理、仓储、流通等供应链全程的网上交易模式,构建政务、商务、金融“三合一”的现代化物流市场。
  (十七)推进中高端航运服务产业发展。积极发挥梅山保税港区功能,建立梅山保税物流体系。开展中高端航运服务产业、航运市场体系建设课题研究。引进并建立航运交易市场和船舶交易市场,规范市场交易行为,推动航运服务业发展。依托国际航运服务中心、国际金融服务中心和国际贸易展览中心,着力推动航运保险、航运金融、航运信息等中高端航运服务业发展。
  六、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并举,文明和谐口岸建设与口岸诚信建设联动,着力构筑先进的口岸文化体系
  (十八)完善口岸查验配套设施建设。运用先进装备,改进查验手段,提高大通关效率。研究开发口岸管理、查验等各类软件,提高口岸信息化管理水平。完善与港口开放相适应的查验配套设施。
  (十九)大力推进文明和谐口岸建设。广泛动员口岸查验单位、生产作业单位和代理服务中介企业等积极参与文明和谐口岸建设活动,以共建促自建,以自建带共建,重在参与,贵在坚持,有效凝聚,合力推进,争取五年内建成若干家全国文明单位。文明和谐口岸建设要与推进口岸实际工作相结合,与各类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相结合,与丰富的内容和多样的形式相结合,为大口岸战略的实施提供理论基础、思想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十)积极推动口岸诚信建设。口岸诚信建设,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职业道德,实现共建共管,资源共用,成果共享。要建立和完善诚信考评机制和“诚信便利、失信惩戒”机制。
  (二十一)建设并提升口岸文化。规范口岸行为,构建行为文化。开展口岸各级领导行为建设,带动口岸文化建设;树立口岸模范人物,实施文明单位和文明窗口工程,促进口岸价值观人格化;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口岸工作人员整体素质。加强制度建设,构建制度文化。完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形成科学管理体系;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加强廉政制度建设。整合价值理念,构建精神文化。强化以人为本的意识,创建学习型、创新型口岸;强化服务意识,正确处理把关与服务的关系,为外贸、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强化大局意识,按照口岸发展总体要求发挥各自作用,既要为国把关又要服务经济;强化协作意识,紧密配合,服务大局,破除狭隘的部门利益观。
  七、增强合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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