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深化完善住房保障工作机制和制度;加大保障政策及推进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做好数据统计、信息报送工作;加强信访投诉处理,避免越级上访,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十四、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一)继续健全住房保障政策体系,完善住房保障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工作,加快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二)进一步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保障对象覆盖到人均年收入在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以下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的家庭,符合条件家庭申请一户解决一户。加强廉租住房日常管理,规范使用房源和资金,开展资金和房源使用年度审计。
(三)推进实施经济适用住房制度,积极做好房源筹集和销售工作,经济适用住房新开工0.4万平方米,建成0.4万平方米,推出销售经济适用住房20套,到2010年年底前基本满足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家庭的申购需求。
(四)新开工限价房0.4万平方米、50套,建成限价房0.5万平方米,推出销售限价房50套。
(五)新开工人才公寓0.3万平方米,推出人才公寓20套;建成农民工公寓1.4万平方米。
(六)加大限价房、经济适用住房、经济租赁房等保障性房源建设力度,按照一次落地、分批实施的原则,2010年一次性落实今后2至3年的保障性房源建设用地,并做到定点、定量。
(七)督促完成郑隘村徐鹏华50平方米危房解危。
(八)深化完善住房保障工作机制和制度;加大保障政策及推进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做好数据统计、信息报送工作;加强信访投诉处理,避免越级上访,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十五、市建委
(一)根据市委、市政府总体工作部署,结合本部门职责,积极推进住房保障相关工作,切实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二)强化住房保障宏观指导职能,加强对各县(市)区住房保障工作的服务、指导和协调,分解落实省政府下达给市政府的年度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任务。
(三)抓好洪塘地块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建设,2#、4#地块经济适用住房工程建设基本完成。
(四)牵头编制“十二五房地产业和住房保障发展规划”。
(五)负责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住房保障工作的任务分解、信息收集、进度督查、年度考核等工作。
十六、市规划局
(一)根据市委、市政府总体工作部署,结合本部门职责,积极推进住房保障相关工作,切实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二)会同各区政府(或管委会)和相关部门做好保障房源建设项目的选址工作,及时落实规划控制文本制定、规划审批及规划方案审查等工作。
(三)督促、指导各县(市)做好保障房源建设项目的选址、规划控制文本的制定、规划审批及规划方案审查等工作。
十七、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