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试行办法》的通知
(建筑〔2010〕214号)
各区、县建委,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完善诚信奖惩机制,依据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天津市建筑市场实际情况,制定了《天津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试行办法》,从2010年起将对本市和进津建筑施工企业开展信用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次申请信用评价企业要严格按照本办法要求,将征信信息自行录入天津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信息平台网址:http://www.tjconstruct.cn/home/qyxx/qyyjcf/tjxy/wy1.html)。
二、对征信中要求提供文字证明材料的,可从市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construct.cn)下载《天津市建筑施工企业评价申请表》,填写后携带书面申请表及相关证书文件,报送至市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窗口。
三、从2010年5月1日起市工程建设交易中心将在信用信息平台公布评价结果,企业可自行查询。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市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申请复核。
特此通知
附件:天津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试行办法
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天津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增强建筑施工企业诚信意识,完善诚信奖惩机制,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依据
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及《天津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天津建筑市场实际,建立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
第二条 信用评价体系建立的目的是通过建立施工企业信用定量考核标准,形成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结果。通过评价结果的运用,不断完善建筑市场运行机制。
第三条 参与信用评价的建筑施工企业范围: